厂检

制造商工厂资格检验

初始资格检验

在发布新的ICC-ES评估报告之前, ICC-ES必须要对评估报告中认可产品的制造厂商进行资格检查. 资格检验旨在验证制造的产品是否与评估报告中描述的产品一致, 并且制造厂商已经记录并有效实施了满足ICC-ES质量文件验收标准的所有要求的质量控制系统(AC10).

以下是AC10附录A和B的当前副本, 以及ICC-ES资格检查报告(表格Q-21). 在产品评估过程中, 附录A和B必须由报告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给ICC-ES, 以提供有关产品生产质量体系的基本信息. Q-21报告在工厂检查期间由ICC-ES或第三方认可的检验机构的代表完成. Q-21的副本留给制造商, 并转发给ICC-ES技术人员进行跟进.

点击这里 下载AC10附录A。

点击这里 下载AC10附录B。

点击这 下载AC10附录C。

点击这里 下载资格检验报告(表Q – 21)(为更好的查阅,请保存为Word文档)。

定期工厂检验

All report holders are subject to regular, ongoing follow-up inspections or to annual inspections. Such inspections may be reported to ICC-ES using the Quality Control Inspection Summary Form or a form we call the Q-24.

所有评估报告持有人均应接受到定期的,持续的后续检验或年度检验检验结果通过使用质量控制检验摘要表或我们称为Q-24的表报告给ICC-ES。

点击这里 下载质量控制检验摘要表

点击这里 下载Q-24表格。

在与ICC-ES评估报告相关的所有工厂检验时,检查人员将:

  • 审查制造商的质量文件和质量体系的有效实施
  • 依据列名中涉及的任何特殊要求, 现场进行核实。
  • 确定并指出制造厂条件与ICC-ES要求之间的任何差异。
  • 列出所有纠正措施要求(CARs),CARs必须在30天之内整改完成。